关于同意海门二期商业综合体招商的批复

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海门二期商业综合体招商的请示》(西部发〔2016〕68号)文收悉。经我委主任办公会专题讨论并报区政府审批,原则同意你公司引进中影国际影城为海门二期商业综合体的招商主力店。请你公司进一步深入了解承租方与合作方的合作方式,并按照《普陀区国有企业不动产租赁管理办法(试行)》(普国资委〔2014〕34号)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进一步完善租赁合同,防范经营风险,认真履行不动产经营监管责任,租赁合同签订后及时报区国资委备案。

特此批复。

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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