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国资委关于同意包装公司托管的上海装潢工艺印刷厂位于和顺街18号厂房被黄浦区土地储备中心收储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420210201600192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6-12-28
发文字号:
普国资委〔2016〕170号
发布日期:
2016年12月28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英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海英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包装造纸(集团)有限公司托管的上海装潢工艺印刷厂位于和顺街18号厂房被黄浦区土地储备中心收储的请示》(沪英集资〔2016〕26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包装公司托管的上海装潢工艺印刷厂位于和顺街18号厂房由黄浦区土地储备中心实施土地收储。
二、请你公司指导包装公司按照区不动产管理相关制度,聘请房地产估价公司对和顺街18号厂房进行房地产估价,出具房地产估价报告,在评估的基础上与黄浦区土地储备中心商定好补偿价格后报区国资委审批。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