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国资委关于同意对中环集团持有的上海舜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进行产权界定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420210201700041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财政、金融、审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7-06-20
发文字号:
普国资委〔2017〕41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6月20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中环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中环集团持有的上海舜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进行产权界定的请示》(沪中环〔2017〕19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你公司持有的上海舜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进行产权界定。
二、由标的企业的股东共同商议聘请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你公司持有的上海舜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进行产权查证,产权查证报告报区国资委确认。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