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国资委关于同意英雄集团托管的包装集团托管的上海装潢工艺印刷厂位于和顺街18号厂房收储补偿价格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420210201700058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7-07-24
发文字号:
普国资委〔2017〕58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24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英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海英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包装造纸(集团)有限公司托管的上海装潢工艺印刷厂位于和顺街18号厂房被黄浦区土地储备中心收储补偿价格的请示》(沪英集资〔2017〕11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海包装造纸(集团)有限公司托管的上海装潢工艺印刷厂位于和顺街18号厂房(土地面积2063平方米,建筑面积5478平方米)按照商定的补偿价格由上海市黄浦区土地储备中心实施收储。
二、请你公司在土地收储过程中指导包装集团将土地收储补偿款纳入专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归集和使用。
三、做好税务筹划等工作,降低税务成本。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