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快乐集团整体改造中山北路2315-2371号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420210201700076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7-09-07
发文字号:
普国资委〔2017〕76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07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快乐(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山北路2315-2371号整体改造的请示》(快乐集经〔2017〕53号)文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公司对中山北路2315-2371号(共23户)商铺进行整体改造,具体包括商铺店招、门面、屋顶防水、电线重排及室内局部改造、增加安防监控系统、安装智能水电表等工程,改造工程预算约261.69万元。请你公司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按照本区建设工程报建流程办理报建手续并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