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增加上海长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批复

上海长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追加上海长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请

示》(长风发展[2017]18号)已收悉。根据2017年12月28日区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精神,批复如下:

一、同意用货币资金对你公司增资壹亿元。

二、接到本批复后,请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国家出资企业变动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