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普陀商业集团与上蔬永辉公司合资成立上海普陀上蔬永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420210201800091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8-07-19
发文字号:
普国资委〔2018〕91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19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普陀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拟与上海上蔬永辉生鲜食品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上海普陀上蔬永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请示》(普陀商业经[2018]20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与上海上蔬永辉生鲜食品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上海普陀上蔬永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你公司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
二、接到本批复后,请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三、请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协商制定公司章程,确保普陀商业集团的股东权益。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