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环集团成立台州黄岩中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批复

上海中环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成立台州黄岩中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请示》(沪中环[2018]55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出资1000万元成立台州黄岩中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二、请在开发过程中加强管理,做好资金核算及风险控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接到本批复后,请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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