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长风社区服务中心5、6号楼租赁事宜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420210201800145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8-11-16
发文字号:
普国资委〔2018〕145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1月16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长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长风社区服务中心5、6号楼招租意向客户的请示》(长风发展〔2018〕13号)文收悉。经研究,根据8月16日区委关于上海长风电竞主场综合体项目专题会议精神,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支持你公司服务招商引资,对接上海建设全球电竞之都的目标,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租税联动政策,将长风社区服务中心5、6号楼出租给珠江投资集团旗下上海超普商务管理有限公司。请你公司按照《普陀区国资委直接出资监管企业不动产管理办法》(普国资委〔2017〕90号)文件的要求完善租赁合同,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引进业态依法合规安全运营。租赁合同签订后及时报区国资委备案。
特此批复。
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