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西部集团出售中国银河股票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420210201900025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9-04-08 20:25:12
发文字号:
普国资委〔2019〕25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08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出售中国银河股票的请示》(西部发[2019]7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选择适当时机出售中国银河股票5772364股,做好风险管控,确保投资收益。
二、请按照《普陀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财务事项分类分层管理实施意见(暂行)》(普国资委〔2016〕122号)及《普陀区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不动产处置、股权转让等重大资金专户管理办法(暂行)》(普国资委〔2018〕25号)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并将出售行为作为重大财务事项报告。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