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西部集团下属普陀物业公司减资退出安馨物业公司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420210201900030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9-04-10 18:53:15
发文字号:
普国资委〔2019〕30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10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通过减资方式退出上海安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请示》(西部发[2019]6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下属上海普陀物业有限公司以减资的方式退出所持有的上海安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
二、请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操作,聘请中介机构对上海安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资产评估报告报区国资委核准备案。
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国家出资企业变动产权登记、企业减资等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