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甘泉集贸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通知

上海普陀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普陀区国资国企改革服务区域发展的实施意见》(普委〔2017〕105号),现决定如下:

一、将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甘泉集贸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80%股权(出资额40万元)、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甘泉集贸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出资额10万元)无偿划转给你公司。

二、上述股权划转以2017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该基准日上海甘泉集贸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净资产为1910988.58元。

三、本次股权变动属于企业国有产权的无偿划转,免于资产评估与产权交割。接到本批复后,请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账务调整等相关手续。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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