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长风集贸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420210201700133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7-12-29
发文字号:
普国资委〔2017〕133号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29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普陀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普陀区国资国企改革服务区域发展的实施意见》(普委〔2017〕105号),现决定如下:
一、将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长风集贸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81.71%股权(出资额167.5万元)无偿划转给你公司。
二、上述股权划转以2017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该基准日上海长风集贸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净资产为3766152.67元。
三、本次股权变动属于企业国有产权的无偿划转,免于资产评估与产权交割。接到本批复后,请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账务调整等相关手续。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