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伟龙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通知

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普陀区国资国企改革服务区域发展的实施意见》(普委〔2017〕105号),现决定如下:

一、将上海伟龙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伟龙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出资额50万元)无偿划转上海曹杨物业有限公司。

二、上述股权划转以2017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该基准日上海伟龙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为1592023.75元。

三、本次股权变动属于企业国有产权的无偿划转,免于资产评估与产权交割。接到本批复后,请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账务调整等相关手续。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