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安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420210201800090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8-07-16
发文字号:
普国资委〔2018〕90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16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普陀区国资国企改革服务区域发展的实施意见》(普委〔2017〕105号)、《上海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关于对本市国有企业开展产权登记、工商登记联动监管的通知》(沪国资委产权〔2018〕171号),现决定如下:
一、将上海安居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安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出资额10万元)无偿划转给上海普陀物业有限公司。
二、上述股权划转以2017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该基准日上海安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净资产为4920344.78元。
三、本次股权变动属于企业国有产权的无偿划转,免于资产评估与产权交割。接到本批复后,请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工商变更登记及账务调整等相关手续。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