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塑料制品公司实施公司制改革的请示
索引号:
SY0024420210201900023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9-04-03 20:11:19
发文字号:
普国资委〔2019〕23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03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区政府:
上海塑料制品公司(以下简称“塑料公司”)目前是全民所有制企业,股东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无法实施股权调整和划转,不符合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趋势。《关于深化普陀区国资国企改革服务区域发展的实施意见》(普委﹝2017﹞105号)已将塑料公司公司制改革列入改革任务,现拟对塑料公司实施公司制改革,将“上海塑料制品公司”变更为“上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深化塑料公司整体改革。
当否,请批示。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