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01月15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普陀政务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52564588-7509)。

  一、概 述

  2015年度,我局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以及区府办《本区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有关精神,遵循依法、便民、及时的原则,从机制、程序、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严格实行“谁制作(获取)、谁提供、谁负责”原则,明确信息公开责任人,会同各业务职能科室,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畅通受理渠道,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框架,梳理了局行政审批事项指南。

  二是联系工作实际,提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大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在土地利用方面,进一步深化土地流转等公共资源信息公开范围,加大了包括土地征用、土地出让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土地类信息的公开力度。逐步实现用地审批主动公开,从而有效推动政府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在规划管理方面,切实落实规划方案公示制度,提高公民的知情权。及时公示各类区域控详规划成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结果、及土地核验、竣工验收等审批结果。

  三是强化理论学习,加强部门联动机制。一是依托市局业务指导部门及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主动沟通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疑点,加强对复杂疑难申请的研究会商,形成上下联动,确保工作的无缝连接,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对相关案例的学习,及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最新政策。

  四是完善基础工作,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性。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一方面改进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另一方面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备工作,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报送相关统计数据,编制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的备案工作等;第三,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到2015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条。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办事指南、规划计划、政策法规、经批准的各类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地名管理等信息、经批准的各类规划行政许可结果列表。

  2015年度主动公开工作重点: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加大对行政审批全过程信息的公开力度,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和结果的公开,推进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和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深入、规范、有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5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9件,其中当面申请97件,网上申请90件,信函申请2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65%是涉及城乡规划类信息,33%是涉及土地管理类信息,其余是涉及征地补偿等的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189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117件,占总数的62%,主要涉及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等信息。

  “信息不存在”18件,占总数的10%,主要涉及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等信息。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29件,占总数的15%,主要涉及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等信息。

  “申请内容不明确” 19件, 占总数的10%,主要涉及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等信息。

  “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2件,占总数的1%。

  “不予公开” 4件,占总数的2%。主要涉及城乡规划类信息,主要原因是被申请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经征询相关权利人意见后,不予公开该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15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94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77次,当面咨询接待82次,网上咨询133次。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23450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5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3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2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配备工作人员1名。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全年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238.8元,其中检索费190元;复制费48.8元。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工作创新还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不够完善。

  解决办法:一方面优化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拓宽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务网站互动功能,进一步增加公众参与度。另一方面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责任,保证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公开。

  八、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以下指标统计范围为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数据。

  (二)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指标

  代码

  单位

  全年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条

  16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条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件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条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条

  16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条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条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条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次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次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次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次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篇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次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次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件

  189

  1.当面申请数

  3110

  件

  97

  2.传真申请数

  3120

  件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件

  90

  4.信函申请数

  3140

  件

  2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件

  189

  1.按时办结数

  3210

  件

  142

  2.延期办结数

  3220

  件

  47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件

  189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件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件

  115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件

  2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件

  4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件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件

  4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件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件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件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件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件

  29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件

  18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件

  19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件

  2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件

  3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件

  2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件

  1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件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件

  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件

  2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件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件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元

  238.8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个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个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人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人

  0

  2.兼职人员数

  8320

  人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次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次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