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调整“金沙商务广场”1号楼功能用途的通知

上海新飞虹实业有限公司:

你司编号:09-111201《关于金沙商务广场1号楼改变使用性质请示》收悉。经过市场调研,你公司决定将“金沙商务广场”1号楼酒店改为办公楼,上述变更分别获得普陀区外经委和发改委的批准,设计文件已由审图机构审查通过,并征询普陀区环保局和卫生局的书面许可。综合项目实际情况和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调整“金沙商务广场”1号楼[2至12轴,沪普建(2006)07060724F02229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办公用途,局部商业用房,详见附图。

    特此通知。

附:“金沙商务广场”1号楼建筑施工图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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