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沪普建(2009)FA31010720090334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2#楼调整的通知
索引号:
PC5300000-2010-00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0-01-06
发文字号:
普规土建〔2010〕1号
发布日期:
2010年01月06日
公开主体:
上海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上海盛成置业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要求调整《恒盛鼎城》(东苑)22号楼房屋性质的报告”收悉。恒盛鼎城(东苑)项目于2009年2月20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沪普建(2009)FA31010720090334),其中,22#楼作为区政府参建的保障性住房,地上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现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9-31)和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沪规土资详(2009)1159号《关于普陀区桃浦社区C4C5地块原配建经济适用房调整的批复》意见,你司提出对22#楼性质和房型进行调整的申请。
经核,建筑间距、建筑退界符合规划要求,消防审图已通过,并进行日照分析,确保调整后每户均满足住宅日照要求,故同意作下述变更:
(1)22#楼性质由保障性住房调整为商品房;
(2)22#楼建筑面积从15891.89平方米调整为15899.9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由15024.72平方米调整为15041.77平方米。
同时,建设单位应在销售阶段的楼书和模型中真实准确地表述基地内建筑和配套设施,将有关变化情况及时告知购房者。
特此通知
抄送:局检查队
附图:
1、总平面图、地形图
2、22#楼平面、立面和剖面图纸
3、22#楼基础结构平面图和桩位平面图
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二0一0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