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上海月星家居广场(暂名)扩建”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通知

上海月星家居广场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上海月星家居广场’(改扩建)项目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报告”收悉。

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在区府各方面的协调和支持下,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在经相应处罚程序后,我局于2006年11月核发了沪普建(2006)07061116F03589号“上海月星家居广场(暂名)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中包括你司已有房屋权属的部分(含规划道路红线内的建筑)和按规划要求可以补照的部分。现你司因规划道路红线内无法办理房地产权证而申请调整调减规划道路红线内的建筑,并减少一处门卫。

经核,同意你司以上申请:

一、建筑许可范围界定于规划道路红线和土地权属用地界线围合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并按照请照的建筑原有否权属作相应的退让,具体详附图;

二、取消门卫1(计建筑面积5.90平方米);门卫2仍按沪普建(2006)07061116F03589号许可证要求执行;

三、调整后家居广场为80023.46平方米(含门头755.7平方米),门卫12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共80152.86平方米;

特此通知。

附件:地形图、总平面图、主体建筑单体施工图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二○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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