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调整沪普建(2007)07071218F03550号香溢花城8#、9#、11#住宅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通知
上海昊川置业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上海香溢花城8#、9#、11#住宅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作部分微调的申请》收悉。为适应市场变化,促进房产销售,你司提出对8#、9#、11#住宅楼进行调整。经核,按照总体开发和分期实施的要求,控制建设规模,建筑布局基本不变,调整后的8#、9#、11#住宅楼已重新进行日照分析,并通过消防审图,故同意作如下变更: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规模由103633.36平方米(其中地上93312.32平方米、地下10321.04平方米)调整为105871.4平方米(其中地上95467.68平方米、地下10403.72平方米);
二、8#住宅楼建筑高度由99.95米调整为99.65米,建筑面积由33908.87平方米调整为35050.49平方米,其中地上由31353.47平方米调整为32446.14平方米、地下由2555.4平方米调整为2604.35平方米;
三、9#住宅楼建筑高度由94.2米调整为 93.85米,建筑面积由33039.14平方米调整为33797.71平方米,其中地上由30483.74平方米调整为31193.36平方米、地下由2555.4平方米调整为2604.35平方米;
四、11#住宅楼由30层调整为31层,建筑高度由94.2米调整为97.68米,建筑面积由33993.35平方米调整为34331.2平方米,其中地上由31475.11平方米调整为31828.18平方米、地下由2518.24平方米调整为2503.02平方米。
原许可证中5户仍不满足日照要求。
建设单位在后续建设中应扣减相应地上建筑面积,对房屋分期销售中做好正确宣传解释工作,如引起相关矛盾纠纷,应付全部责任。
具体房型、内部分割以及外立面变化详见附图。
特此通知
附:
1、总平面图、地形图
2、8#、9#、11#住宅楼平、立、剖面图
3、8#、9#、11#住宅楼基础平面图
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