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调整桃浦6#、8#地块(阳光水岸苑)变电站的通知

上海浩浦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桃浦6#、8#地块项目变电站局部调整的申请》收悉。本项目于2009年2月18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沪普建(2009)FA31010720090324),其中变电站地上建筑面积为195平方米,建筑高度为6.8米。现由于供电局对该变电站的要求有所变化,故你司提出调整申请。经核,变电站外包尺寸变小,与居住建筑的间距变大,建筑高度有所增加,并通过消防审图,因此同意作如下调整:

变电站建筑高度由6.8米调整至7米,地上建筑面积由195平方米调整至172平方米。

特此通知

附:1、总平面图和地形图

2、 电站平剖图和结构图

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0一0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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