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调整“象源丽都”27-30、36、37号楼部分楼层 建筑平面布局的通知
索引号:
PC5300000-2010-11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0-10-28
发文字号:
普规土建〔2010〕32号
发布日期:
2010年10月28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上海象源丽都置业有限公司:
你司沪象置(2010)019号《关于象源丽都27-30、36、37#房建筑施工图调整的请示》收悉,应配套部门要求和市场销售需要,“象源丽都”27-30、36、37号楼部分楼层建筑平面布局做相应调整,根据建设单位书面材料,上述住宅均按变更后建筑平面布局进行销售,且已获得沪普竣(2010)JA31010720101516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鉴于调整后建筑施工图已经审图机构审查通过,经研究,同意调整“象源丽都”27-30、36、37号楼[沪普建(2005)07050927F90742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部分楼层建筑平面布局,详见附图。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二O一O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