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沪普建(2004)0046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祥和星宇一期微调的通知

上海祥和古浪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司申请收悉。根据(2004)年第05号公建配套核定单要求,居委会应设置300平方米。现你司在西块703幢楼内已设置了300平方米的居委会(详见沪普建(2007)07070614F01672),故你司向我局提出对一期商场内功能进行微调的申请。

经核,居委会设置规模满足公建配套核定单要求,图纸经审图公司盖章确认,故同意建设单位将祥和星宇一期商场单体中二层平面进行微调,详见附图。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