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曹杨二中附属学校改扩建工程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的决定

普陀区教育局:

你单位填报的2012031211200号《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普陀区发改委批准(编号:普发改社〔2012〕2号),申请拟建项目为曹杨二中附属学校改扩建工程。现根据本市规划管理等有关规定,发给沪普设(2012)CA31010720124274号规划设计条件,同意按本通知单附图所示范围委托设计,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普陀区教育局。

二、建设项目名称:曹杨二中附属学校改扩建工程。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桐柏路242号,东至杏山路,南至花溪路,西至桐柏路,北至曹杨社区文化中心。

四、建设工程性质:基础教育设施。

五、规划用地性质:基础教育设施用地。

六、建设用地面积:12533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七、建筑面积:7900平方米(含地下车库,以审定方案为准)。

八、计容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以审定方案为准)。

九、规划管理要求:

1、退让道路规划红线控制:按《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附图所示控制;

2、建筑面宽控制要求:按《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控制;

3、建筑层高控制要求:按《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控制;

4、建筑退界控制:按《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附图和所示控制;

5、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建筑间距应按《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控制,避免对北侧居住建筑的影响;

6、保护建筑及环境控制:妥善处理建筑外立面,优化地区环境面貌;

7、基地主要出入口设置:机动车出入口应同人行、非机动车出入口分别设置,并避开学生活动密集区域;

8、其他设计要求:

(1)曹杨二中附属学校所在地块已按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程序调整指标,在项目报建过程中,应同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图则更新。

(2)建设基地周边地区均为建成区,居住建筑密集,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注意避免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3)地下车库设计范围应根据学校总平面布局确定,并应符合地下建筑退界要求,同时合理设置地下车库出入口,完善校园内交通组织。

(4)按相关专业规范设置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地下非机动车停车场和机动车停车场之间物理分隔。

(5)地下车库建设应避免对周围建筑质量造成影响,施工时做好基础围护和加固工作,施工完成后应恢复运动场地功能。

(6)涉及相关专业规范、出入口设置、消防通道等,应询教育、交通、消防等部门。

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其他要求。

本规划设计要求有效期为六个月,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批准后,可按上述要求向本机关送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设计方案须由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

如逾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获得批准,并未向本机关报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规划设计要求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规划设计要求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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