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同济大学沪西校区天佑楼和绿合楼 改扩建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的决定

同济大学:

你单位填报的2012062117019号《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申请拟建项目为同济大学沪西校区天佑楼和绿合楼改扩建工程。现根据本市规划管理等有关规定,发给沪普设(2012)CA31010720124458号规划设计条件,同意按本通知单附图所示范围委托设计,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同济大学。

二、建设项目名称:同济大学沪西校区天佑楼和绿合楼改扩建工程。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真南路500号,东至桃浦西路,南至真南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武威东路。

四、建设工程性质:教育科研用房。

五、规划用地性质: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六、建设用地面积:16554.3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七、建筑面积:38920.7平方米(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八、计容面积:37000平方米。

九、规划管理要求:

1、退让道路规划红线控制:按《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控制,并不超出现状建筑退让距离;

2、建筑面宽控制要求:按《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控制,并不超出现状建筑面宽;

3、建筑层高控制要求:按《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控制,并不超出现状建筑高度;

4、建筑退界控制:按《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控制,并不超出现状建筑退让距离;

5、保护建筑及环境控制:应有助于改善真南路沿线环境景观;

6、基地主要出入口设置:沿用校区现状主出入口;

7、其他设计要求:

(1)同济大学沪西校区所在地块已按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程序调整指标,在项目报建过程中,应同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图则更新;

(2)应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同时征询环保部门意见,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3)应进行结构安全鉴定,确保改扩建工程实施的可行性;

(4)应按规定对方案进行公示;

(5)扩建建筑涉及占用绿化用地,应在校区内整体平衡;

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其他要求。

本规划设计要求有效期为六个月,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批准后,可按上述要求向本机关送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设计方案须由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

如逾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获得批准,并未向本机关报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规划设计要求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规划设计要求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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