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中山北路交通路B20-02地块A块 商品房项目规划设计要求的复函

上海华灵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核定普陀区中山北路B20-02地块A块商品房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的申请报告》收悉。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沪房管财〔2011〕286号《关于认定上海市保障性住房企业“退二进三”申报(第五批)项目的通知》明确B20-02地块为保障性住房“退二进三”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性质为公共租赁住房,通知规定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土地面积、建设规模均应当不少于建设经营性项目的土地面积、建筑规模。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70号《关于B20-02地块“退二进三” 项目主体资格认定事宜》的会议纪要,同意上海华灵置业有限公司作为B20-02地块商品房地块存量补地价主体。

现根据沪府规〔2009〕38号《关于同意<2009年普陀区经济适用房选址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及区发改委和土地管理部门征询意见对B20-02地块A块规划设计要求核定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中山北路交通路B20-02地块A块商品房。

二、建设项目位置:中山北路以南,通联大厦以东,交通路以北,测绘地界中线以西。

三、建设工程性质:商品住房。

四、规划用地性质:三类居住用地。

五、建设用地面积:约8400平方米(并不得大于东侧B20-02B地块公共租赁房用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六、计容面积:地上建筑面积约27000平方米。(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七、建筑容积率:不大于3.3。

八、建筑限高:建筑高度规划控制70米。(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九、建筑密度:不大于25%。

十、绿地率:不小于30%。

十一、规划设计要求:

1、退让道路规划红线控制:低层建筑退交通路红线不小于5米,高层建筑退中山北路、交通路红线不小于15米。(以审定方案为准)

2、建筑面宽控制要求:按《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控制。

3、建筑层高控制要求:高层层高宜为2.8米。

4、建筑退界控制要求:按《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控制,在满足间距控制要求并征得相邻地块建设主体同意的前提下,可适当减小退界距离。

5、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按《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控制。

6、建筑环境及绿化控制要求:本地块建筑外立面风格应与东侧公共租赁住房地块建筑统一,共同打造街坊内部绿化景观。

7、基地主要出入口设置:主出入口设于交通路,次出入口设于中山北路。

8、其他要求:

(1)根据普陀区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12-70)及用地部门意见该地块按照存量补地价方式供地,你单位应询相关部门并办理供地手续后实施项目建设。

(2)本地块同B20-02B地块公共租赁房项目应统一设计和建设,内部道路、围墙和相关配套建筑、设施应相对独立,便于分别管理。

(3)根据2012年9月10日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会议精神,本地块建成后应至少移交居委会用房100平方米、活动用房100平方米、物业企业用房100平方米、业委会用房30平方米,其他配套设施按《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配置,并以审定方案为准。

(4)另应询交警、消防、环保、市容、卫生、绿化、民防、房管等部门意见。

特此函复。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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