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回民中学宿舍楼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索引号:
PC5300000-2013-00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3-01-13
发文字号:
沪普规土许方〔2013〕2号
发布日期:
2013年01月13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上海市回民中学:
你单位填报的(2013010725968)号《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送审单》(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已经我局以(沪普规土许设〔2012〕第10号)通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的决定。经审核,该项目已经闸北区发改委批准(编号:闸发改投(2013)1号),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13)DA31010720134063号规划设计方案批复,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市回民中学。
二、建设项目名称:回民中学宿舍楼。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沪太路1000号,东至中星宜川花苑,南至回民中学运动场,西至众源公寓,北至沪太路。
四、规划用地性质:基础教育设施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1882平方米。
六、总计容面积:4875 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面积:4826.38 平方米。
七、地上不计容面积:48.62 平方米。
八、地下建筑面积:740平方米。
九、规划管理要求:
1、建筑层高控制要求:6层,建筑高度23.4米;
2、该项目的项目法人为闸北区教育局;
该项目的项目法人为闸北区教育局;
同意方案进入设计文件审查阶段。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六个月,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