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回民中学宿舍楼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市回民中学:

你单位填报的(2013010725968)号《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送审单》(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已经我局以(沪普规土许设〔2012〕第10号)通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的决定。经审核,该项目已经闸北区发改委批准(编号:闸发改投(2013)1号),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13)DA31010720134063号规划设计方案批复,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市回民中学。

二、建设项目名称:回民中学宿舍楼。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沪太路1000号,东至中星宜川花苑,南至回民中学运动场,西至众源公寓,北至沪太路。

四、规划用地性质:基础教育设施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1882平方米。

六、总计容面积:4875 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面积:4826.38 平方米。

七、地上不计容面积:48.62 平方米。

八、地下建筑面积:740平方米。

九、规划管理要求:

1、建筑层高控制要求:6层,建筑高度23.4米;

2、该项目的项目法人为闸北区教育局;

该项目的项目法人为闸北区教育局;

同意方案进入设计文件审查阶段。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六个月,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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