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真北林带绿化配套管理用房(临时)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你单位填报的(2013021927472)号《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送审单》(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已经我局以(沪普规土许设〔2012〕第13号)通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的决定。经审核,该项目已经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批准(编号:沪府土征[1993]470号),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13)DA31010720134159号规划设计方案批复,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二、建设项目名称:真北林带绿化配套管理用房(临时)。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大渡河路1895号,东至桃浦河,南至规划固川路,西至大渡河路,北至真北新村三街坊。

四、规划用地性质:行政办公用地,生产防护绿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55780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4070.7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06.2平米,其中不计容面积127平米,地下建筑面积1464.5平方米。

七、建筑高度控制要求:建筑高度不大于10米。

八、主体建设工程性质:绿化配套管理用房(临时)。

九、建筑色彩及材质要求:与已建建筑风格相协调。

十、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土地面积:55780平米。

十一、停车位设置:73个。

十二、公共设施配套情况:需符合专业部门要求。

十三、市政设施配套情况:需符合专业部门要求。

十四、规划管理要求:

1、建设基地室外地坪标高:3.8米;

2、退让道路规划红线控制:不涉及;

3、后退绿线要求:不涉及;

4、后退蓝线要求:不涉及;

5、建筑层高控制要求:建筑高度不大于10米,2层;

6、建筑退界控制:地下室退界距离不小于地下室埋深的0.7倍,建筑物退界距离不小于3米;

7、建筑间距:建筑物与北侧住宅间距不小于25米;

8、基地主要出入口设置:宜沿现状出入口设置;

9、其他设计要求:施工图阶段需征询消防、绿化市容、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意见。

以上基本同意进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方案公示情况:公示日期:2013-01-21,反馈结果:未收到居民来信或意见。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六个月,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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