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中山北路交通路52坊地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荣和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13091237296)号《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送审单》(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已经我局以(沪普规土许选〔2013〕第1号)通知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决定。经审核,该项目已经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编号:普发改投【2013】47号 ),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13)DA31010720135110号规划设计方案批复,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荣和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中山北路交通路52坊地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交通路1515号,东至规划道路,南至交通路,西至上海通联大厦,北至中山北路。

四、规划用地性质:三类住宅组团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16764平方米。

六、总计容面积:55321 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面积:55321 平方米,地下计容面积:0 平方米。

七、地上不计容面积:1056 平方米,地下不计容面积:12563 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3.3 。

九、绿地率:绿地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得小于30%。

十、建筑高度控制要求:建筑高度不大于70米。

十一、机动车地上停车位:82,非机动车地上停车位:0,机动车地下停车位:198,非机动车地下停车位:1217。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六个月,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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