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两湾一宅大公建沪普建(2011)FA3101072011150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调整的通知

上海万企爱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申请报告收悉。我局于2011年8月2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目前建设单位为了营造更好的商业环境,向我局申请对A楼进行微调。

经核,以项目建设规模不超过原规划许可要求为原则,调整内容已通过审图。经研究,同意作如下变更:

1、A楼总建筑面积由42587.3平方米调整为42298.87平方米,现地上33556.9平方米、地下8741.97平方米;

2、关于A楼基地西北角增设一处消防出入口,建设单位应至交警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

3、A楼裙房后退中潭路和中山北路交叉口地块界线距离由原6.16米调整为2.3米;

4、A楼建筑平面中核心筒、商业办公分割、电梯、设备用房和公厕面积调整,取消储藏空间以及连廊;

5、A楼1-3层建筑层高由原4.6米、4.6米和4.8米调整为5.5米、4.6米和3.9米,且裙房及塔楼总高度不变,建设单位不得在其间设置插层,并应在售楼阶段履行告知义务。

具体功能和布局详见附图。

特此通知。

附图:

1、建筑总平面图、地形图

2、A楼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结构图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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