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金迎路255号地块临时用房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的决定
索引号:
SY00244246X020140009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4-06-17
发文字号:
沪普规土许设〔2014〕9号
发布日期:
2014年06月17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上海西北物流园区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14052348148号《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申请拟建项目为金迎路255号地块临时用房。现根据本市规划管理等有关规定,发给沪普设(2014)CA31010720144339号规划设计条件,同意按本通知单附图所示范围委托设计,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西北物流园区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金迎路255号地块临时用房。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金迎路255号。
四、建设工程性质:临时仓库及办公用房。
五、建设用地面积:69124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六、建筑面积:约18928平方米。
七、建筑限高:建筑高度不大于10米。
八、规划管理要求:
1、建筑面宽控制要求: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2、建筑层高控制要求: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3、建筑退界控制: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4、其他设计要求:
(1)该项目占用部分规划市政道路用地和绿化用地,若遇市政及绿化工程实施,应自行无条件拆除临时建筑,交还临时用地;
(2)该项目为临时建设,有效期不超过两年,可以申请延期一次,但延期不超过一年,有效期届满前应自行拆除临时建筑;
(3)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处理好同相邻地块的关系,做好项目公示,避免对相邻地块产生影响,形成矛盾;
(4)另应询建交委、绿化、消防、环保、卫生等部门意见;
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其他要求。
可按上述要求向本机关送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设计方案须由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