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金迎路255号地块临时用房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的决定

上海西北物流园区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14052348148号《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申请拟建项目为金迎路255号地块临时用房。现根据本市规划管理等有关规定,发给沪普设(2014)CA31010720144339号规划设计条件,同意按本通知单附图所示范围委托设计,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西北物流园区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金迎路255号地块临时用房。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金迎路255号。

四、建设工程性质:临时仓库及办公用房。

五、建设用地面积:69124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六、建筑面积:约18928平方米。

七、建筑限高:建筑高度不大于10米。

八、规划管理要求:

1、建筑面宽控制要求: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2、建筑层高控制要求: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3、建筑退界控制: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4、其他设计要求:

(1)该项目占用部分规划市政道路用地和绿化用地,若遇市政及绿化工程实施,应自行无条件拆除临时建筑,交还临时用地;

(2)该项目为临时建设,有效期不超过两年,可以申请延期一次,但延期不超过一年,有效期届满前应自行拆除临时建筑;

(3)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处理好同相邻地块的关系,做好项目公示,避免对相邻地块产生影响,形成矛盾;

(4)另应询建交委、绿化、消防、环保、卫生等部门意见;

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其他要求。

可按上述要求向本机关送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设计方案须由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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