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桃浦西路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建设内容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4246X020150004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5-01-21
发文字号:
普规土执〔2015〕1号
发布日期:
2015年01月21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桃浦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经我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沪普建FA31010720111461)在桃浦镇东至张泾浜、西至规划古浪支路、南至真南路822弄490支弄住宅区、北至真南路822弄510支弄住宅区的范围内建设桃浦西路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经竣工规划实测存在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情况。我局经行政处罚后,现对于该项目中部分建设内容调整为:
1、养老院:8层,建筑高度24.0米,建筑面积12414.6平方米;
2、卫生中心:5层,建筑高度21.09米,建筑面积6492.8平方米;
3、医废站:1层,建筑高度4.05米,建筑面积46.9平方米;
4、围墙:长度439.91米,高度2.07米。
菜场、地下车库、门卫和垃圾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