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沪普建(2014)FA31010720145722 “上海市普陀区真如副中心A5地块1号办公楼(±零以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的通知

上海长润江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上海市普陀区真如副中心A5地块1#办公楼(±零以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的报告收悉。该项目经我局沪普建(2014)FA31010720145722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相关建设指标。

A5地块1#办公楼为真如副中心地标建筑,建设内容复杂,分段招标时间跨度较大。在许可规定的有效期内,不具备办理施工许可的条件,根据《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应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

经过核实,你司提出的申请理由情况确实。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沪普建(2014)FA31010720145722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有效期延至二0一五年十二月八日。如逾期仍未办理正式开工手续,又未申请延期,沪普建(2014)FA31010720145722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将即行失效。

据此办理相关手续,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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