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复西路1437弄1-2号建筑规划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4246X020160000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普规土规〔2015〕32号
发布日期:
2015年11月06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上海绿地新龙基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出具曹家村项目保护建筑规划意见的报告》我局已收悉。现根据《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上海市城市更新规划土地实施细则》、沪规土资风[2015]757号文、普规土局(2015-16号)会议纪要相关内容,规划意见通知如下:
一、建筑位置:华东政法学院以北,苏州河以北以东(光复西路1437弄1-2号,详见附图)。
二、规划用地性质:三类住宅组团用地。
三、建设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842平方米。
四、规划要求:
1、根据沪规土资风[2015]757号文,市规土[2015]66号会议纪要原则同意光复西路1437弄1-2号建筑作为新增保护保留对象,项目适用《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可不计入容积率。
2、按《上海市城市更新规划土地实施细则》,对于不计入容积率的新增保护保留对象,应当优先作为公共性、文化性功能进行保护再利用。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