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复西路1437弄1-2号建筑规划意见的通知

上海绿地新龙基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出具曹家村项目保护建筑规划意见的报告》我局已收悉。现根据《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上海市城市更新规划土地实施细则》、沪规土资风[2015]757号文、普规土局(2015-16号)会议纪要相关内容,规划意见通知如下:

一、建筑位置:华东政法学院以北,苏州河以北以东(光复西路1437弄1-2号,详见附图)。

二、规划用地性质:三类住宅组团用地。

三、建设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842平方米。

四、规划要求:

1、根据沪规土资风[2015]757号文,市规土[2015]66号会议纪要原则同意光复西路1437弄1-2号建筑作为新增保护保留对象,项目适用《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可不计入容积率。

2、按《上海市城市更新规划土地实施细则》,对于不计入容积率的新增保护保留对象,应当优先作为公共性、文化性功能进行保护再利用。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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