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沪普建(2014)FA31010720145413号 “上海市普陀区真如城市副中心A6地块 16、17、18号楼(±0以上)”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延期的通知

普规土建〔2015〕38号

关于同意沪普建(2014)FA31010720145413号

“上海市普陀区真如城市副中心A6地块

16、17、18号楼(±0以上)”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延期的通知

上海长润江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真如城市副中心A6地块16、17、18号楼(±0以上)”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的申请》我局已收悉。

经核,沪普建(2014)FA3101072014541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经至2015年4月14日,你单位未在有效期内提出延期申请。

经研究,基于目前项目周边建设条件未发生变化,为支持项目建设,便于你单位开展后续工作,同意沪普建(2014)FA31010720145413号“上海市普陀区真如城市副中心A6地块16、17、18号楼(±0以上)”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调整,至此次发文后6个月。请你单位依法依规据此抓紧办理后续手续。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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