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变更普陀区长征镇214、210街坊商办楼项目(±0以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上海信悦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20907265361《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文核发沪普建(2016)FA3101072016455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因人防门等限制个别车位不满足验收要求和招商原因,你(单位)申请对沪普建(2016)FA3101072016455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地下三层原有备用设备机房,改为停车位9.5个。

2、地下一层北广场原混凝土楼梯优化为钢结构剪刀梯。

另,地下室总面积146004平方米不变更。建设单位尽快完成地下分类出让金补缴及建设主体名称变更手续。

地下室未予调整部分,依据沪普建(2016)FA31010720164550 、沪普规土许建变(2018) 2号、沪普规土许建变(2019)1号、沪普规划资源许建变(2020)15号文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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