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变更天安阳光广场(东地块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索引号:
SY31010720230021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2-07-12 10:25:22
发文字号:
沪普规划资源许建变〔2022〕4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18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凯旋门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20706261382《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核发沪普建(2017)FA3101072017504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因地下室设备等功能用房优化及分隔调整,你(单位)申请对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平面布局进行了优化调整,具体详申请及附图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地下1-3层平面功能布局及分隔调整。建设单位应根据此次调整的相关内容及时办理合同调整相关手续。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