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变更金光绿地新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21206271871《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0〕2号文核定(沪普书(2020)BA310107202000046)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现你单位申请对 因为增加了弹性水平的用地面积,减少桃浦西路两侧公共绿地等周边绿地的建设用地面积。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土地、建设管理等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用地面积由48278.2平方米调整为46639.4平方米。

其他未予变更事宜,按照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0〕2号文(沪普书(2020)BA310107202000046) 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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