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变更普陀区桃浦老年护理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填报的20221214273355《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许建〔2019〕110号文核发沪普建(2019)FA31010720190804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因设计失误,建筑面积与报审图纸不符及使用需求原因,你(单位)申请对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总建筑面积由10951.92平方米调整至11007.3平方米。计容面积由6880平方米调整至7051.7平方米。容积率由2.0调整至2.05。

2、出地面楼梯间由18.71平方米调整至28.3平方米,高度由3.5米调整至5.2米。

3、主楼西侧退红线由8.04米调整至7.9米。

4、围墙长度由300米调整至26.14米。

其他未予调整事宜,按照沪普规划资源许建〔2019〕110号文核发沪普建(2019)FA31010720190804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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