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调整沪普建(2009)FA31010720091744号、沪普建(2010)FA31010720102452号、沪普建(2011)FA31010720110026号、沪普建(2013)FA31010720135565号《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施工图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4246X020170017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7-07-24
发文字号:
普土招办〔2017〕18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24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上海长润江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海市真如城市副中心启动区A3-A6地块项目A3地块地下室布局调整的申请》收悉。
经核,A3地块地下室涉及4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经我局分别以沪普建(2009)FA31010720091744号、沪普建(2010)FA31010720102452号、沪普建(2011)FA31010720110026号、沪普建(2013)FA31010720135565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建设。
现因优化地下商业布局,调配配套设施。部分配套用房(变配电、消防安保机房等)涉及深化局部设备专业设计,增设扶梯等,特申请地下室布局调整调整。所报送施工图已经审图通过。
经研究,决定如下:
基于地下室建筑面积未突破原许可核定,周边建设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同意调整“沪普建(2009)FA31010720091744号、沪普建(2010)FA31010720102452号、沪普建(2011)FA31010720110026号、沪普建(2013)FA31010720135565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部分建筑施工图。
地下经营性面积不得突破沪普规土(2015)出让合同补字第5号(完整版)之约定。根据区房管局有关要求,地下商业及商业配套为一个产权单元,上海长润江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整体自持。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