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 “大华颐和华城(三期工程)高层住宅27、28幢”部分地下室调整为“社区日间养老照料中心配套库房”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4246X020170017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普规土建〔2017〕19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14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上海颐华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大华颐和华城(三期工程)高层住宅27、28幢地下一层库房调整为社区服务配套库房并移交万里街道”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图纸,我局收悉。
经核,该项目经我局以普规建(2005)0382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建设,27、28幢高层地下一层为库房。
现你单位为配合街道开展社区建设,申请大华颐和华城(三期工程)高层住宅27、28号地下一层库房调整为“社区日间养老照料中心配套库房”,报请材料已经审核。
经研究,项目周边建设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调整部位建筑施工图已经审图通过。同意你单位关于大华颐和华城(三期工程)高层住宅27、28号地下一层库房调整为“社区日间养老照料中心配套库房”的申请。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