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变更普陀区长寿地区C060101单元A5-6地块小学新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事业服务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10908248749《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1〕9号文核定(沪普书(2021)BA310107202100798)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现你单位申请对建设单位变更为:上海市普陀区教育事业服务中心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土地、建设管理等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建设单位由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基建管理中心变更为上海市普陀区教育事业服务中心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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