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测绘成果目录汇交实现“跨省通办”

2021-12-13 14∶12 来源: 普陀规划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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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全国测绘成果目录汇交系统接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服务专区,标志着全国测绘成果目录汇交实现了“跨省通办”。

推进测绘成果目录汇交“跨省通办”,是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提升测绘成果管理水平、促进“一测多用”的重要抓手。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部将测绘成果目录汇交纳入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统一了事项名称、受理条件、办事流程等办理标准;编制了测绘成果目录汇交数据规范,统一了目录元数据技术标准;开发了全国测绘成果目录汇交系统(以下简称“汇交系统”),实现了“一网通办”“全程网办”以及跨省业务协同、数据共享等目标,解决了测绘成果目录跨省汇交难题,为汇交单位提供了便利,节约了成本。

据了解,作为全国测绘成果目录汇交“跨省通办”的服务窗口与业务工作载体,汇交系统的总体设计思路是“全国统建、标准统一、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系统建设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标准要求,统一事项办理标准和测绘成果目录元数据的技术标准;结合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的业务模式,实现测绘成果目录汇交事项多地在线协同办理。汇交系统采取全国一体化建设方案,通过自然资源部政务服务平台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间的“总对总”集成对接,将各省测绘成果管理工作中的信息化需求进行整合,避免同类业务系统的重复建设,大幅减少了各地异构系统间的整合对接工作量。

汇交系统总体架构由汇交客户端、受理业务端和集成管理端构成,分别面向汇交单位主体、业务受理部门与行政管理部门。业务流程分为在线汇交、业务受理、数据审查与审核发证四部分,分别面向企事业汇交用户、业务办件员、技术审查员与审核管理员四类用户。业务场景上形成了“异地施测,属地汇交”“异地施测,当地汇交”与“跨区施测,多地汇交”三种模式。同时,结合测绘地理信息时空属性的特点,以汇交成果目录的空间范围来分配汇交事项归属,实现了“一次提交、多省协同”的“跨省通办”特色。

据悉,汇交系统完成了与自然资源部统一用户管理系统的全面对接,实现了国家政务平台的用户单点登录。测绘成果目录汇交用户可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服务专区,点击测绘成果目录汇交事项登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