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建设常和路(真南路-祁连山路)道路改建及配套工程项目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请示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申请办理常和路(真南路-祁连山路)道路改建及配套工程土地使用权收回。该项目位置为普陀区桃浦镇,东至祁连山路、西至真南路,根据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所载,土地总面积25945.6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1096.1平方米[涉及经沪府土[2022]872号文批准征为国有的原桃浦镇祁连村997.2平方米和原桃浦镇春光村9022.2平方米集体土地、国有(规划道路)2307.6平方米、国有(既有道路)8767.5平方米、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1.6平方米],城市地下用地4849.5平方米。

经查,该项目已经区发改委以普发改投[2018]21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市规划资源局以沪规土资许选[2017]43号批复选址意见、以沪规划资源许地[2019]10号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沪规划资源许方[2019]8号文批复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本次收回土地使用权按沪规划资源许方[2019]8号文确定。

另查,上述21096.1平方米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中,10019.4平方米集体土地已经沪府土 [2022]872号文征为国有;1017.9平方米国有(规划道路)已经沪普府土[2009]8号收回国有;1289.7平方米国有(规划道路)已经沪普府土[2017]11号收回国有;0.8平方米由区土地发展中心以沪普府土[2016]12号收回国有;0.8平方米由区土地发展中心以沪普府土[2016]19号收回国有。本次涉及收回其余8767.5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现经审核,为实施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建设常和路(真南路-祁连山路)道路改建及配套工程,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收回上述8767.5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收回后,将另行按照有关计划、规划文件实施供地。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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