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建设方渠路(乐创路-真南路)道路新建工程项目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请示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申请办理方渠路(乐创路-真南路)道路新建工程土地使用权收回。该项目位置为普陀区桃浦镇,南至乐创路、北至真南路,根据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所载,建设用地面积2228.8平方米,其中涉及国有(规划道路)1938.6平方米、国有(既有道路)290.2平方米。

经查,该项目已经区发改委以普发改投[2021]32号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市规划资源局以沪规划资源选预[2020]32号批复规土意见书、以沪规划资源许方[2022]9号批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本次收回土地使用权按沪规划资源许方[2022]9号文确定。

另查,上述2228.8平方米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中,417.3平方米国有(规划道路)已经沪普府土[2015]17号收回国有;1521.3平方米国有(规划道路)已经沪普府土[2017]41号收回国有。本次涉及收回其余290.2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现经审核,为实施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建设方渠路(乐创路-真南路)道路新建工程,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收回上述290.2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收回后,将另行按照有关计划、规划文件实施供地。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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