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普陀区真如社区W060802单元G01-03地块规划条件的复函

普陀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办公室:

《关于对普陀区真如社区W060802单元G01-03地块核提规划条件的函》(普土招办〔2022〕1号)及有关图纸收悉。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率,加快城市的规划实施,你办拟通过招拍挂方式供应G01-03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

经我局研究,根据批准的《关于同意〈上海市普陀区真如社区W060801单元、W060802单元B5、E3街坊等/石泉社区WO60401单元A6、A7街坊等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批复》(沪府规(2018)87号)及规划管理等有关规定,核定G01-03地块规划条件如下:

一、地块位置:东至上海西站南广场、南至桃浦路、西至规划兰溪路、北至规划110kV变电站(具体范围见附图)。

二、用地面积:约20349平方米(见附图,以实测为准)。

三、规划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和商务办公用地(C2C8)。

四、建筑工程性质:商业、商务办公用房。

五、建筑面积: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约81396平方米,其中商 业建筑面积不小于16279平方米,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不大于65117平方米(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六、商业、商务办公建筑比例:商业建筑面积不小于20%,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不大于80%。

七、容积率:不大于4.0。

八、建筑高度控制:不大于120米。

九、建筑后退道路规划红线要求: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要求。

十、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要求: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要求。

十一、建筑后退地块边界要求: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要求。

十二、建筑层高及面宽要求: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要求。

十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设施要求:

1.根据地块出让前规划实施评估,地块内须配置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2600平方米,其中包括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的健身点、不小于60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室、不小于200平方米的党群服务站及不小于160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室各1处。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应同时满足行业标准和功能要求,可结合建筑综合设置,建筑面积不计容,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政府。

2.地块内须设置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的通信机房,同时满足行业标准和功能要求,可结合建筑综合设置。

3.地块内须预留电力排管通道,具体建设要求应征询电力主管部门意见。

十四、道路交通组织:

1.出入口设置:地块主要出入口宜沿规划兰溪路、桃浦路设置,并征询交警部门意见。

2.停车位配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配置需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另应提供不小于100个公共机动车停车位,并征询交通管理部门意见。

3.地块北侧内部须设置一处东西向公共通道,宽度不小于7米,应保持全时段对外开放。

十五、地块室外地坪标高:宜高于相邻道路中心线标高0.3米。

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本市相关部门管理要求。

请按照批准的《关于同意〈上海市普陀区真如社区W060801单  元、W060802单元B5、E3街坊等/石泉社区W060401单元A6、A7街坊等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批复》(沪府规(2018)87号)的要求实施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并请你办进一步征询管理部门意见,纳入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

特此复函。

附图:建设用地范围图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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