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015-01地块规划土地意见的复函

普陀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办公室:

《关于对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015-01地块核提规划土地意见的函》(普土招办〔2022〕7号)收悉。桃浦科技智慧城(WO6-1401单元)015-01地块现为储备地块。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加快规划实施,你办拟通过招拍挂方式供应015-01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

经我局研究,根据批准的《普陀区上海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59、90等街坊局部调整(实施深化)》(沪府规划〔2019〕196号)及规划管理等有关规定,核定015-01地块规划土地意见如下:

一、地块位置:景泰路以东、规划桃惠路以南、规划绿松路以西、古浪路以北。

二、用地面积:约4694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规划用地性质:三类住宅组团用地Rr3。

四、建筑工程性质:住宅及配套设施。

五、规划管理要求:

1.容积率:不大于2.5。

2.建设规模: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117370平方米,且不小于900套。(以审定方案为准)

3.建筑高度:特别高度控制区域内不大于50米,特别高度控制区域外高度可达到80米。(详见附加图则)

4.建筑退道路红线、建筑间距、日照及贴线率等,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控规规定执行。

5.建筑形态及景观控制要求:符合所在区域建筑风貌管理相关要求。

六、其他设计要求:

1.公共服务设施:根据地块土地出让前规划实施评估的要求,新增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660平方米(不计入容积率),含老年活动室200平方米、养育托管点360平方米和生活服务点100平方米。养育托管点宜布局在建筑物一层,方便到达。老年活动室、生活服务点需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且临街布置,方便到达。以上设施由受让方负责建设,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政府。

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本市相关部门管理要求。

请按照批准的《普陀区上海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59、90等街坊局部调整(实施深化)》(沪府规划〔2019〕196号)的要求实施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并请你办进一步征询管理部门意见,纳入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

特此复函。

附图:建设用地范围图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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