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普陀区桃浦镇春光家园一期(村民老宅安置房)地块规划土地意见的复函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办《关于对普陀区桃浦镇春光家园一期(村民老宅安置房)地块核提规划土地意见的函》(普规土领办〔2022)4号〕及资料收悉。

根据上海市房管局《关于认定普陀区桃浦社区春光家园为征收安置房项目的批复》(沪房受理[2022]102号)和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60)精神,普陀区桃浦镇春光家园一期(村民老宅安置房)地块的规划土地意见核定如下:

一、地块名称:普陀区桃浦镇春光家园一期(村民老宅安置房)地块。

二、地块位置:槎浦河以东、春光家园二期以南、外环林带以西、河道以北。

三、规划用地性质:二类住宅组团用地。

四、规划用地面积:65717.6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五、建设工程性质:多层住宅及配套设施。

六、建设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7379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3791平方米(含计容面积72415.9平方米)。

七、规划管理要求:

1、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2、建筑退让规划道路红线、建筑间距、建筑退界维持现状。

八、其他设计要求:

1、地块内应按照要求配置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

根据市、区信访办的督办要求,该项目为已建成补证项目,技术经济指标以专业部门实测为准。

特此函复。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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