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对桃浦镇真建花苑地块实施土地储备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对桃浦镇真建花苑地块实施土地储备向我局申请收回用地范围内土地使用权。

经查,该项目东至定边路,南至栅定路、东栅桥北路、河道,西至真建社区活动中心,北至桃浦路。根据权属报告,用地范围内涉及143680.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142775.6平方米、未利用地904.6平方米),其中26917.5平方米土地权利人为国有(带征地)、51675.8平方米土地权利人为普陀区人民政府、65086.9平方米土地权利人为桃浦镇真建村(已经沪府土[2022]1297号文批复征为国有土地)。

另查,该项目已经市房管局以沪房受理[2022]101号文认定为征收安置房项目,经区发改委以普发改投〔2022〕71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区规划资源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2〕40号文核发规划土地意见书。

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服务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拟依法收回该范围78593.3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7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